關鍵詞:勞動爭議 律師調解 司法確認 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摘要:律師參與調解勞動爭議案件在當前具有緊迫性和必要性,它可以減少勞動爭議仲裁和訴訟的程序成本,有效實現息訟止爭。以律師調解機構為代表的營利性中介調解組織為當事人提供爭端調處服務并收取適當費用,具有許多司法、仲裁、行政和人民調解所不具備的優點。目前需要由政府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聯合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和法院,制定和完善相關行業規范,使該項業務能有序、誠信、高效地開展,包括完善勞動爭議糾紛調解與司法確認的對接機制、建立高效有序的勞動爭議律師調解服務機制以及加強勞動爭議律師調解員的職業規范和職業道德建設等。
工會理論研究雜志要求:
{1}關鍵詞:必須是意義明確的術語,一般應選取3~5個能準確反映研究方向、研究領域及研究地點的詞。詞與詞之間用分號“;”分隔。
{2}題名一般使用能充分反映論文主題內容的短語,不用標點符號。一般不設副題名,確有必要時,用冒號將副題名與主題名分開。
{3}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資助,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項目(基金編號××××)”,并附證書復印件。
{4}線條圖要求圖面清潔、線條清晰、粗細均勻、比例得當。照片圖應提供原始照片,清晰明確,標注好圖號。表格與插圖的題目需用中文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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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注釋中重復引用文獻、資料時,第一次必須引用完整信息,再次引用時可以略寫。若為注釋中次第緊連援用同一文獻、資料等的情形,可使用“同上注”。
{9}參考文獻格式:[序號]主要責任者,文獻題名[文獻類型標識].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頁碼。
{10}來稿要求選題新穎、觀點鮮明、資料準確、說服力強,具有一定的學術交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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