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立法背景 判例比較 司法實踐差異 反歧視完善
摘要:受法治化進程的影響,我國不斷新增反就業歧視的法律規范,以加大保護女性等弱勢群體的權益水平。但在實踐中仍會有舉證責任顯失公平、認定困難等現象發生,造成反歧視立法不能很好的解決勞動者平等就業的需要與用人單位主觀性取向的矛盾。在美國相關司法判例中,當立法或司法解釋不清晰的情況下,法院可以通過對崗位的特性與用人單位的實際招聘要求進行綜合評判。這樣勞動者的平等就業權利會受到更加直接的保護。美國這些豐富的就業性別歧視經驗給我國相關案件的法律適用及法律制度完善提供了方向。我國應在今后以勞動者的根本性權利為出發點將性別歧視準確適用于個案,并建立促進當事人平等就業的責任主體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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